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三星检测认证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采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检测认证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检测认证,检测认证通过后获得认证证书,并每年定期做好证后监督。
3、报价限额:本项目检测认证服务报价不得高于24.00万元。
4、费用:本次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检测、认证服务项目有效期为三年,认证标准为三星级,费用为三年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初次检测、认证(含现场认证检查)、认证证书颁发以及三年内每年的认证跟踪检查、证后监督、变更指导、咨询服务等后续技术支持,确保三年内的电子系统检测认证证书的有效性。三年内不再产生任何其他费用。费用按年支付,检测认证完成后,第一年支付8万,第二年支付8万,剩余费用在第三年支付。
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6、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7、采购需求:
(1)认证机构应按照国家认监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发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认证联〔2015〕53号)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认证技术规范》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三星级检测、认证服务,检测、认证内容及流程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
(2)检测: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法经过资质认定,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并具备从事招标投标系统检测工作的相关技术能力。实验室检测人员应当通过专业能力培训,掌握招标投标系统相关的标准、技术要求和认证规则要求,具备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能力。
检测实验室应当依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技术规范》等确定的检测内容、要求和程序进行检测。检测应当包括数据项、业务规则、功能、接口、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运行环境等内容,并对招标投标系统的需求、设计和使用等相关文档进行审核。
实验室应当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并对检测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并配合认证机构对获认证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跟踪检查。招标投标系统经检测合格后,实验室应当向运营机构出具数据电文形式且经过电子签名的检测报告,并交互至省级以上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实验室对其作出的检测报告以及结论负责。
招标投标系统试运行期间,实验室应当对招标投标系统整改给予支持和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认证:认证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产品认证机构技术能力的通用要求,并具备从事招标投标系统认证活动的相关技术能力。认证人员应当通过专业能力培训,掌握招标投标系统相关的标准、技术规范、检测规范和认证规则要求。
认证机构受理运营机构的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认证规则要求,对检测实验室协助运营机构提交的招标投标系统检测报告、招标投标系统试运行报告、持续性符合措施进行文件审查,并对招标投标系统的持续符合保证能力进行现场审查,完成认证工作,并获得认证证书,同时在省级以上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认证机构需根据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完整、合理、可行的检测和认证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检测范围、检测内容、检测期限、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以及明晰的团队组成、服务承诺、技术保密事项等。对于检测出的问题,要提供完成可行的问题解决方案,并应安排检测机构对问题进行协助整改,同步做好监督。对检测、认证环节的各项提交材料,认证机构都应协助配合整理。认证机构需在报价单中列出推荐的检测机构名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检测机构(附资质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询价响应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4、资质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6、检测和认证服务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价文件无效,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询价响应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1、各供应商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
2、询价项目内容及要求:
(1)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认证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全过程的咨询服务;
(2)协助运营单位完成检测认证过程中的认证申请、现场检测、试运行、文件审核、提出整改方案、申请认证及证后监督等各个环节和检测认证相关的必要工作;
(3)依据《认证规范》对交易平台进行检测,检测符合《认证规范》后,出具符合法定要求的检测报告;
(4)对检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方案,指导运营机构进行整改,并完成复测;
(5)文件审核阶段:指导运营机构编写相关的管理、技术等申请文件,并对其进行审核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完成复核;
(6)检测认证通过后,颁发中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认可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证书(三星级)” ;
(7)提供获证后连续三年的监督;
(8)检测认证过程和结果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市民之家六楼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市民之家六楼开标三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日(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七、评定成交原则
询价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询价人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九、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报价资料。
十、本询价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许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921063、0379-69921065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