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业务流程
1、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采购中心拟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经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推送给采购人;采购人加章后,形成电子版,传回采购中心。
2、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人上传《项目申报表》、《采购需求表》,采购中心编制招标文件,经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推送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认。
3、发布招标公告
采购中心通过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发出招标文件。
4、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提交投标文件
供应商按要求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
6、抽取评审专家
采购中心在开标前1天提交专家抽取申请,由市交易中心抽取专家。
7、组织开标
采购人、供应商按时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
8、组织评标
向采购人介绍评审程序及注意事项。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进入评标区参加评审。
9、发布中标公告
采购中心根据评审结果,通过政府采购网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中标公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购中心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系统自动推送至采购人、中标人。
二、采购人提示
1、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重大、复杂项目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供应商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协助处理;质疑内容涉及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应负责提出答复意见。
3、3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增加1名技术助理进入评标室,但无评审权。
4、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的,采购人参加评审与开标的,不能为同一人。
5、特殊情况下如果采取邀请方式采购的,须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批准。
6、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但应报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三、供应商提示
1、供应商需办理数字证书(Ukey),并在有效期内。
2、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在中标公告发出后,可获取中标通知书。
4、提出质疑的,请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统一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