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总结经验 完善评审标准
为了提高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评审效能,有效解决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26年7月30日,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全体人员在6047室召开业务分析总结会,中心主管副主任参加。
一是结合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的政府采购领域“四项检查”,重点在不设置差别化歧视性条款、遏制围标串标行为,防止供应商以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等方面,提出贯穿采购工作全过程的业务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积极接受行业监督检查。
二是根据市财政局近日下发的废止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修改正在使用的采购文件范本,迅速调整工作思路,修改完善相关条款,积极适应今后项目实际需要。
三是分析了今年在集采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地查找原因,制定具体解决措施。在采购需求制定等方面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积极作为,克服“照抄照搬”思想,力求编制出高质量采购文件。
四是强调了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政策落实落细、合同业绩加分设置、价格分设置、减少主观项分值、主观分设置尽量客观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具体适用、实质性要求的设置、加强对暗标投标的提醒及指导等内容,要求大家抓紧查漏补缺,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水平。
2026年7月31日
初审初校:王健民 复审复校:张昊 终审终校:党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