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管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区)公管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规则〉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21〕783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继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交易平台在线监管功能,实现在线备案,强化管理通知、见证服务、合同签订、异议答复和投诉处理、智能分析管理、信用应用、金融服务等薄弱环节的电子化功能和常态化运用。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和节点,实现节点到达后系统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督促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标准。
2、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使用交易平台开设的监管功能开展全流程在线监管,完善项目在线备案、在线投诉处理等全流程电子化监管工作新机制。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