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6年全市住建系统招标投标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关于“各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的有关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盯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投诉线索,坚持依法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强联合监管,纠治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信用监管落实落地,进一步促进我市形成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检查内容
2025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进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且已完成招标投标流程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覆盖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招投标全流程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一) 制定抽查计划。进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项目为检查对象。
(二)规范实施检查。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对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实施检查时,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并做好抽查检查记录。
(三)依法处置问题。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发现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发现评标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豫发改公管〔2024〕117号)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建立台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二)突出问题导向,要将招标人内控制度不健全、招标流程不规范、规避应承担责任,投标人“围标串标”、扰乱市场秩序,代理机构执业不规范、操纵专家、破坏行业生态,评标专家徇私舞弊、履职随意、违规执业等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
(三)在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以及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移交调查处理。
宜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