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示范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 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关于“各地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的有关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的有关要求,紧盯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投诉线索,坚持依法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加强联合监管,纠治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信用监管落实落地,进一步促进我县形成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检查内容
2025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进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且已完成招投标流程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覆盖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招投标全流程活动。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抽查计划。(2026年9月9日)由县住建部门对监管职权范围内的招标投标活动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部分项目为检查对象,抽查数量不少于10项,不足 10项的全部抽取。并按要求将抽检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网站等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二)项目组织检查。(2026年9月10日)对抽查到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由项目主体的招标人准备好项目资料,从立项文件至建设工程合同签署的全过程招投标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招标人内控制度、未招先建、围标串标、规避公开招标、评标专家恶意索要评标费、招投标档案丢失等工作。
(三)依法处置问题。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招标、 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工作,对发现需要整改的事项的,应向招标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发现评标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豫发改公管〔2024〕 117号)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建立台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部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要求
要把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为工作导向,特别是要将招标人内控制度不健全、招标流程不规范、规避应承担责任,投标人“围标串标”、扰乱市场秩序,代理机构执业不规范、操纵专家、破坏行业生态,评标专家徇私舞弊、履职随意、违规执业等问题作为检查的重点。 在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以及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 移交调查处理。
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