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主体: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刻制“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用章”印章,用于我中心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的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印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
特此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13日